申請核定優先順序如下: 1.學生家庭有特殊重大原因或低收入戶(須附證明)有住宿需求者。 2.本校外籍生、僑生或其他計畫核定住宿者。 3.重大災區、外離島(金門、馬祖、澎湖、綠島、蘭嶼、小琉球)、花蓮、宜蘭、台東地區。 4.依距離遠近北部、中部及南部地區順序排定。 5.高雄市及屏東屏市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