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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第1學期臺東縣政府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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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4/10/20

    103學年度第1學期臺東縣政府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3.10.27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月27日止繳交至課外活動組
    二、申請條件:凡設籍臺東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
    專校院(不含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及在職專班
    ),並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
    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者)之清寒學生,其前學期各科
    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八十五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
    (三)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
    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獎助金額:

    (一)大專院校(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五
    千元。
    (二)研究所以上十名,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四、申請表件:
    (一)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在學證明書及前學期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
    五、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
    (一)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
    學金。
    (二)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及成績不合標準者,不予受理。
    (三)清寒獎學金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依學業平均成績
    之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六、申請表件由肄業學校初審及核章後,於期限內寄送至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06號),信封
    註明「大專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愛心─安心就學獎學金
    」。
    七、申請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八、若有疑問請洽臺東縣政府教育處王麗珊小姐,電話
    :322002#2226。電子信箱:f2061f206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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