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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政府大專院校學生築夢攜手方案,採通訊報名至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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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4/10/20

    103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政府大專院校學生築夢攜手方案,採通訊報名至10月31日止

    一、獎助對象

      設籍新竹縣之弱勢或原住民之大專院校學生。

     

    二、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至新台幣貳萬元整。

        所需經費由新竹縣政府「關懷弱勢學生愛心捐贈專戶」支應。

     

    三、獎助條件

      1、確實需要本項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或支付學費者。

    2、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3、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新竹縣者。

    • 以設籍本縣學生為補助對象。

    四、申請程序

      採書面申請,申請表件由申請人親筆填寫,申請文件依序裝訂,信封封面請註明(103-1新竹縣大專院校學生築夢攜手方案申請),於期限前郵寄至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學館科(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申請,相關文件及表格於「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下載。

     

    五、申請必備文件(恕不退件)

      1、申請書1份

    2、戶口名簿謄本1份(請附申請日1個月內)。

    3、在學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書)及全部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

    4、二吋證件照片1張

    • 自傳1份
    • 計畫書1份(內含利用寒暑假期間,回饋服務面向及時間)
    • 其餘可資佐證家庭弱勢相關資料(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證明、助學貸款辦理證明…)。

     

    六、審查作業

    由新竹縣政府成立審查委員會,根據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已領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之學生不得申請。

    七、注意事項

    1、受補助學生應確實依計畫書執行,如無特殊原因,避免更改時間、地點,以免影響整體作業;如因故變更計畫者,須於出發前14日備函通知本府。

    2、得派員實地訪視,瞭解活動辦理情形。如經發現未確實依計畫執行,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不實等情形,除追繳補助款項外,二年內不再受理申請補助,所涉法律問題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八、如有疑問請洽新竹縣政府林淑芬小姐03-551810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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