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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水電瓦斯帳單先申請 以利點交房屋當天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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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4/10/27

    親愛的正修同學:

    普遍來說,大多同學租屋時,長期租約的租期至少1年,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表示,長期租約的押金為2個月租金,但若租期不到2個月,其實房東仍可收取2個月租金的押金,只要租賃雙方事前協調
     

    通常學生租屋,房東一次收取半年或1年租金,馮麗芳指出,還是有房東可能只收1~2千元押金、給予學生族群較大彈性空間的案例。
     

    對於租屋族,押金常是一筆負擔,若要求分期給付押金,應於租約載明,馮麗芳建議,租金和押金應分清楚,房東可註明房客若無按期繳押金的後續處理方式,例如:租約中止,否則租約到期時,若發生設備毀損,恐無保障。而房客繳交押金後,應請房東在租約的押金簽收欄簽收,註明收到多少押金。 

    押金分期租約應註明

    「押金究竟是否可抵房租」也是常見的押金糾紛,馮麗芳提醒,「押金抵房租」需租賃雙方皆同意才可執行,房客不可擅自決定。此外,租屋最後1個月,水電瓦斯費可能未結算,房客可請房東先至相關單位申請帳單,雙方於點交房屋當天結清,直接扣押金或房客另行其他方式支付皆可,避免日後紛爭。 

     

    緊急重大事件,先行以電話通報軍訓室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7)731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