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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採通訊報名至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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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5/02/09

    103學年度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採通訊報名至2月28日止

    公告單位 課外活動組 龔先生 連絡電話 7310606轉2464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4年2月28日止,逾期不受理
    助學金項目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協助設籍園區內(含週邊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及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原住民學生就讀高中職暨大專院校以上努力向。

    2. 本要點所稱原住民學生,係指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高中職暨大專院校及研究所之學生(不包括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函授班(含學分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延畢學生等)。

    3. 本要點申請人申請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凡於第一點指定地區設籍二年以上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籍之學生。
      (二)申請人在學學業成績平均六十六分以上,操(德)行獎懲記錄不得有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三)特殊才藝獎學金:符合前兩項條件,且其個人單項特殊才藝獲得縣(市)級以上政府機關、團體主辦之
      成績名列前三名,請附相關證明文件者。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申請表乙份,請向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辦公室、高雄市桃源區梅山里辦公室、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辦公室及本處暨各管理站索取,或http://www.ysnp.gov.tw 擷取填報,逕寄55344 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1段515 號本處企劃經理課收,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2. 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單(如為影本文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經學
    校認章)。
    3. 學生證影本乙份(已畢業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4. 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須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註記)乙份。
    5. 特殊才藝獎學金:准用前項規定填送申請書連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註記),並檢附特殊才藝得獎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6. 依申請表所示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乙份(供審核通過後,撥款入戶使用)。

    補助金額

    本獎學金每學期名額及獎助金額分配如下:

    (一)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學期十名,每名新臺幣五千元。
    (二)公(私)立大專校院 (含五專後二年)及研究所學生,每學期十二名,每名臺幣八千元。
    (三)特殊才藝獎學金每學期三名,每名一萬元(與前二項不得重覆領取)。
    (四)獎學金名額分配及金額,得視預算額度酌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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