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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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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5/02/09

    103學年度第2學期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4年3月23日

    公告單位 課外活動組 龔先生 連絡電話 7310606轉2464  
    申請時間 104年2月24日起至104年3月23日止,逾期不受理

    助學金項目

    雲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本府申請核發獎學金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申請方式

    申請本獎金學生,無論在本縣內學校或他縣市學校就讀,一律由其就讀學校統一辦理核轉本府,並提出下列各項證明及表件:

     (一)本獎學金申請書(由本府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佈告/下載使用)。

      (二)學期成績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

    補助金額

    每學年度每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三百名,每名一千五百元。

    二、高級中學(含職校)學生一百二十五名,每名二千元。

    三、大專院校(包含研究所)學生一百名,每名三千元(但五專學生前三年視同高中職校以每名二千元核發。其獎學金名額包括在第二款名額內)。

        前項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本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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