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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第2學期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104年3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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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5/02/26

    103學年度第2學期東光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104年3月31日止

    申請資格說明

    一、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凡身心障礙青年就讀公私立五專四、五年級、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

    二、特准青年部份:
    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家境情形特殊,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核准者。

    備註:
    1.享有全額公費者不得申請。
    2.學業成績需修習6學分以上。
    3.當期若有參與公益或任何愛心活動,經活動單位開具證明者,優先評核。

     

    補助內容

    一、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凡身心障礙青年就讀公私立五專四、五年級、大專院校、研究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者:
    (一)名額:50名。
    (二)每名每學期獎學金金額:每名每學期15,000元。

    二、特准青年部份:
    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甲等,未領任何獎學金,並有學校證明。家境情形特殊,需提出具體說明及證明文件,經董事會核准者。
    (一)名額:50名。
    (二)每名每學期獎學金金額:每名每學期10,000元。
     

    申請方式

    申請獎學金者,請上該會網站(http://www.tokoedu.org.tw/),將基本資料填入後,再將下列文件郵寄至該會審查。

    (一)申請書一份(附貼照片)。
    (二)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三)學校證明未享公費、未領校外獎學金之文件。
    (四)成績單一份。
    (五)身障手冊影印本(正反面)或公立醫院傷殘證明乙份(身心障礙青年部份)。
    (六)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說明文件(特准青年部分)。

     

    申請時間

    10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洽辦單位

    課外活動組

    詢問單位

    財團法人東光教育基金會吳淑貞小姐,電話03-3586013

    附件下載

    • 獎助申請說明doc檔案下載, 另開新視窗.(檔案大小:44.0KB、更新日期:2015/02/26、檔案下載:381次)
    • 申請書doc檔案下載, 另開新視窗.(檔案大小:44.0KB、更新日期:2015/02/26、檔案下載:284次)
    • 證明文件xls檔案下載, 另開新視窗.(檔案大小:53.0KB、更新日期:2015/02/26、檔案下載:2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