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首頁 > 最新消息 > 最新公告
  • 回上一頁

最新公告

103學年度第2學期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許姓宗親子女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104年3月4日止

  • 點閱:8212
  • 推到 : FacebookTwitterplurk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5/02/26

    103學年度第2學期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許姓宗親子女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104年3月4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許姓宗親子女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日間部學生:

    1.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需校證明)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2.非理工科系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者。

    3.達各該院校規定之操行基本分數(低於85分需校證明)以上者。

    4.凡符合以上者皆可申請。

    (二)符合申請資格人數若超過限額時:

    1.以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身份者列為第一優先。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身份者列為第二優先。

    3.一般宗親子女者,依學業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核定。

    二、申請辦法: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書並經院校教(學)務處蓋印證明。

    (二)申請人為立案之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申請書需蓋印證明。

    (三)檢附下列文件各乙份: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應蓋有10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戳,或加蓋註冊組學籍章戳)。

    3.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大學成績單。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3年3月4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1180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6巷26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收

    、有下列情況之ㄧ者,均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無教(學)務處認證章者。

    (二)就讀師範大學院校及軍事、警察大學院校之公費生。

    (三)就讀各研究所生、大學院校進修生,夜間部生、在職進修生及類似學制(含專科)之學生。

    (四)在學生依就讀大學生院校所訂學制結業後,繼續註冊留校補修學分者。

    (五)在學生無大學成績單及大學已畢業者。

    (六)就讀各大學院校學生有從事各種行業,領有固定薪資所得者。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