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104年3月15日止
●申請資格:凡在高雄市設戶籍半年以上,現就讀公私立日間之大專生
一、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
二、操行成績列為甲等以上者。
三、失怙(父殁)清寒學生。
四、不含公費生及夜間部、假日班、進修班學生。
五、以往(1)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2)社會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 (3)學校清寒證明 (4)里辦公處清寒證明,做為優先順序對象。
●申請名額及金額:
一、博士生2名:每名40,000元
二、碩士生5名:每名20,000元
三、大專生42名:每名10,000元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應繳資料:
一、申請書
二、上學期成績證明書及在學證明。
三、最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以申請人為主,但需有父殁資料)
四、低收入戶或清寒等證明書一份。
如有符合資格有意申請者,請於3/15前將資料逕寄「高雄市前金區中華四路282號4樓 高雄市模範父親協會」辦理,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承辦人謝孟樺秘書,電話07-21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