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常見的詐騙是騙子發布房屋出租假廣告,以房屋緊俏為名,讓學生提前付款。學生抵達後卻發現根本沒有所說的住房,或者房主另是他人,不是作廣告的人。開學在即,學生們謹防房屋出租詐騙,以下提供「租屋9大守則」:
一、確定門牌及房子產權,只要有門牌號碼就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確認產權人是誰?並對照產權人與簽約者是否為同一人。
二、若是分租房,與房東簽約要確認屋內可活動區域空間:曾碰到一個個案,門牌號碼都沒錯,住進去後發現有一個門沒打開,結果房東每次都從那個門進出,造成房客居住困擾,「看房子有門就開,到處摸摸看看」。
三、房東告知有哪些附屬設備,最好現場錄影、拍照。大部分契約書從文具店買來,檢附設備項目記載缺乏,到租屋現場最好錄影,包括床、冰箱與冷氣等使用年限,順便試運轉,確認貴重家電等設備有沒有損害等。
四、確認租金,她建議看完房子後不要馬上付現,先弄清楚履約對象再付。如果房東堅持要訂金,建議先付新台幣1000元意思一下即可。
五、抽空徵詢鄰居對房況的了解與房東互動經驗。
六、檢視房東身分證件與簽約者是否是同一人,可避免日後可能遭蓄意詐騙風險。
七、簽約前確認租屋後修繕費、水電費與稅金等費用負擔方式,在租約中明訂,避免後續糾紛。
八、租金用匯款,請屋主給匯款帳號,最好是簽約本人帳號,如果不同帳號也要註明「房東出租人指定下列帳號、戶名、銀行」等字眼,代表履約是以匯款為主。
九、房屋出租不需要提供銀行帳號和信用卡號碼;交納定金需謹慎,記得要收據。
彰化縣警察局提醒租屋民眾,只要有急迫、輕率與無經驗3要件其中一項就可撤銷租約,但撤銷最好用書面文件寄給對方;如果因錯誤、不知情情況簽訂租約,法律規定1年內可撤銷。
校方提供以下免費的租屋平台以及聯絡方式:
免費平台-正修租屋網-http://lgd.csu.edu.tw:8080/rent/index.php
緊急重大事件,先行以電話通報軍訓室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7)73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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