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租屋4階段自保術 輕鬆擊退惡房東
去年極受爭議的房東張淑晶,與租客糾紛不斷,更遭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今年6月再以假名在新北市訛詐房客,租屋族,尤其學生與社會新鮮人莫不擔心遇到惡房東。到底該如何防範? 即便政府已著手修改「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2014年以來,租屋糾紛數量暴增,2015年更創下近3年新高,達2,561件,平均每天發生7件以上的糾紛。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每年發生租屋糾紛的高峰期有3波,包含12月∼1月過年前、5月報稅時期、7∼8月學生暑假換屋期,在每個高峰期的當月,光崔媽媽基金會接觸的糾紛個案就超過200件,而2016年僅統計至6月已達1,124件,預估今年糾紛數量仍將居高不下。 專營租屋管理的幸福久久窩營運長陳奕勳建議,可從2面向做預防,一是與房東多面對面溝通與觀察,二是增加對租賃相關的知識與法律權益。由於「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明年元旦才正式生效,尚有3個多月空窗期,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建議可要求用新規定簽定租約,如房東不願配合,房客可多看幾間屋,選擇優質房東。為避開惡房東,安心租屋,《Smart智富》月刊特邀蔡志雄、陳奕勳及曹筱筠3位專家,依循以下租屋4大階段,亦即找屋、簽約、入住及退租,分別提供權益保障的注意要點: 找屋》不給看屋就不租、定金務必開立收據 要點1》留存招租廣告 要點2》不給看屋就不租 要點3》挑雨天看屋 要點4》看屋時拍照存證 要點5》定金開立收據 簽約》避免合約被掉包,騎縫處必簽章 若在簽約前已支付定金,就應在支付定金前調查清楚房東身分。另外,對於與二房東簽約,蔡志雄舉例,「假設二房東跟原屋主的租約剩半年,但新房客跟二房東簽約1年,三方之間權利義務複雜,房客可能被原屋主趕走。」建議盡量避免跟二房東簽約為宜。 要點2》細看條文7重點 要點3》騎縫處簽章 要點4》屋內物品測試拍照 屋內物品最好一一測試拍照點交,可以自製「物品點交清單」,並於點交完後雙方簽名。清單上應載明:物品品名、狀態、修繕責任等。譬如,A牌電視(可寫上出廠年份)、狀態正常、損壞由房東負責。另外,還可增列備註欄,日後可寫上修繕紀錄,未來可避免房東誣陷更換便宜貨或損壞物品等。 入住》物品損壞立刻告知,避免爭議擴大 要點2》有問題第一時間告知 一般情況下,告知後房東不來處理,可向房東寄發存證信函限期修繕,如果期限到,可自行修繕或要求終止租約。若決定自行修繕,費用可從下個月的房租中扣除,且過程中造成房客的東西損害,房東也有義務賠償。 退租》當日結清所有費用,並直接領回押金 曹筱筠表示,由於清潔的認定容易有歧異,所以承租時拍照存檔很重要,回復原狀的定義是:在自然耗損下回復成房屋當時的狀況,舉例來說,燈光開關旁有汙漬是可以接受的,但留有釘子或釘痕、黏膠等,房東仍可要求修復。 要點2》退租日結清費用 要點3》租約不用還房東 校方提供以下免費的租屋平台以及聯絡方式: 免費平台-正修租屋網-http://house.nfu.edu.tw/house/CSU.html 專人帶看服務 http://osa.csu.edu.tw/wSite/np?ctNode=12697&mp=A04000&idPath=9742_10866_1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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