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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正修科技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紓困補助計畫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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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21/06/04

    一、 目的依據 

    依據教育部來文臺教高(四)字第1100077531號,為減輕本校學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造成學生就學及生活的衝擊,針對受疫情影響的學生提供緊急紓困助學金及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以減輕學生家庭及其本人的經濟負擔。

     

    二、 補助對象 

      受疫情影響學生同時符合下列三項資格者: 

    (一) 本校在籍之本國學生,不包括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 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下列對象之一發生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或經濟急難之情事,致學生本人就學困難者:

    1.學生本人。

    2.學生之父母、法定監護人、配偶及其他具有扶養事實(以下簡稱家庭成員)者。

    (三) 學生或家庭成員未曾獲得政府機構紓困金補助者。

     

    三、 申請期間

    110年6月8日起至8月20日。

    應屆畢業生申請至6月30日(因7月應屆畢業生將不具學籍,教育部不予補助)

     

    四、 申請文件

    (一) 緊急紓困助學金

    檢附資料:

    1.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表(申請人處請印出來親筆簽名後再郵寄或拍照傳MAIL)

    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甲式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3.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之取得相關非自願失業證明文件(例如公司離職文件、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等)、相關減班休息證明文件(例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因疫情影響學生(家庭成員)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證明書),依紓困補助類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 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檢附資料:

    1.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

    2.校外宿舍租賃契約書影本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4.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之取得相關非自願失業證明文件(例如公司離職文件、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等)、相關減班休息證明文件(例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因疫情影響學生(家庭成員)非自願失業、減班休息證明書),以上證明文件擇一即可。

     

     五、 紓困補助內容

    (一) 緊急紓困助學金

    第一類紓困助學金最高6,000元

    檢附資料包括申請表、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下列證明擇一

    (1)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2)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3)其他足以證明有非自願性減班、減薪情事證明書
    (4)緊急紓困助學金申請切結書 - 6/11更新申請表件

     

    第二類紓困助學金最高9,000元

    檢附資料包括申請表、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10年開立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及下列證明擇一

    (1)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2)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第三類紓困助學金最高18,000元

    檢附資料包括申請表、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10年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及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二)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已申請過109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租金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

    比照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額度,補助受疫情影響學生於學校或實習地點之(相鄰)縣市租賃住宅租金,每個月高雄市補助金額為1,450元,其他縣市則依據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助規範,一次核發3 個月。

     

    六、 審核程序

    學生提出之申請表及檢附資料由課外活動組彙整造冊,9月7日前提請審核小組依據學校助學金經費核定上述各類緊急紓困助學金補助金額。

     

    七、 其他注意事項

    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本紓困補助計畫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由學生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八、相關資料繳交(因須遵守個資保護法規定和疫情之因素,一率採用郵寄或電子郵件申請方式):

           1. 郵寄方式(掛號):83347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40號    正修科技大學 課外活動組 收

            2.電子郵件方式: k1165@gcloud.csu.edu.tw 信件抬頭請註明 姓名、學號- 紓困補助申請

              (於工作日收件後,將E-mail回覆已收件,若於3個工作天內未收到回覆信件,請電洽07-7358800轉6503曾薪紋小姐)

        請務必確認所有申請文件皆已備妥{申請書親筆簽名、3個月內戶籍謄本、上述證明文件(班表不是正式證明文件)}

         E-MAIL寄送請把申請書印出來簽名拍照

    九、業務承辦人員

          學生事務處 - 課外活動組  曾薪紋小姐、連絡電話: 07-7358800#6503  或課外組總機 07-73588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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