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轉知高雄市政府函轉「高雄市政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會-青年學生代表」遴選事宜
高雄市政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會-青年學生代表遴選報名簡章壹、前言 為鼓勵本市青年學生參與心理健康促進事務及發表意見,辦理「高雄市政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會」青年學生代表遴選,獲選之代表將參與「高雄市政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會」會議(每年召開3次),以協助策劃、研議及推動本市心理健康、自殺防治及精神衛生相關策略事項。 貳、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參、任期:聘期2年,自112年11月7日至114年11月6日止。 肆、遴選對象: 一、遴選資格:就學於高雄市,且年滿18歲(報名期間年滿18歲)至未滿22歲(民國90年11月6日前出生)之青年學生,關心心理健康促進議題,並對參與公共事務、社會公益團體活動經歷或有興趣者。 二、遴選名額: 2名。 伍、報名方式:分為「學校推薦」、「單位推薦」及「自我推薦」。 一、報名表(影印一式四份):學校或單位推薦請用【學校及單位推薦】報名表並須推薦學校或單位核章,自己報名者請用【自我推薦】報名表。報名表之各欄位請務必確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未親自簽名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審查。 二、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報名者請確保資料之正確性與真實性,所送書面報名資料如有任何虛偽不實、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三、佐證資料:如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證明、參與公益相關團體、社會行動等經驗或發表關注社會議題之論文、刊物或作品等。(無則免附) 四、報名資料請按上述順序排列,文件均以A4規格紙張影印並於左上角裝訂成冊,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陸、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2年8月15日(星期二)止,未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柒、受理方式: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心理健康促進股(合者約試,恕不退件),請於信封上註明「高雄市政府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會-青年學生代表遴選」。 捌、遴選方式: 一、書審:由衛生局依報名資料內容進行審查。 二、面談: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者則由遴選小組委員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名單經本府核定後,公布於本府衛生局官網。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