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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請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 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 勿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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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學生事務處
    • 日期:2013/09/27

      *請各位導師協助向學生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請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ㄧ,影印他人著作,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適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先予敘明。
    各大專校院學生,如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固可於合理範圍內,影印國內、外之書籍,惟如係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須負擔刑事及民視之法律責任。
    請各老師積極並適時向師生宣導並配合辦理,以免師生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