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導師協助向學生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請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ㄧ,影印他人著作,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適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即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先予敘明。
各大專校院學生,如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固可於合理範圍內,影印國內、外之書籍,惟如係整本或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實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屬侵害重製權之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須負擔刑事及民視之法律責任。
請各老師積極並適時向師生宣導並配合辦理,以免師生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