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3月14日止!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3年3月14日止
一、申請條件:凡設籍於台中市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1.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至生活限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三、獎助金額: 1.大專院校55名,每名3,000元 (補校、進修學校或進修部學生錄取名額以不超過前項人數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四、應備齊資料如下,並於103年3月14日(五)前繳交至活動中心二樓課外活動組: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 3.在學證明書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註冊章) 3. 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4.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或 導師證明。
五、本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如下: 1.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 2.發給原則: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其優先順序依第一點規定之排序,並依各校學業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
六、申請經核准錄取者,另函通知學校,由學校轉發。
七、本獎學金要點及申請表可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 / 組織職掌 /各科業務 / 中等教育科項下點選「下載專區」 / 法規及表件項下下載。若有疑問請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田宜加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54209。
課外活動組 敬啟 聯絡電話:07-7310606轉分機5005、2407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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