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3月21日止!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3年3月21日止
一、申請條件:凡設籍於台南市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之學生 (不含研究所、夜校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延畢生) 。
二、申請資格: 1.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三、獎助金額: 1.大專院校120名,每名5,000元。
四、應備齊資料如下,並於103年3月21日(五)前繳交至活動中心二樓課外活動組: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 3. 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含出勤及獎懲紀錄)。 4. 如系低收入戶,請附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
五、本獎學金審查核定原則如下: 1.已領有政府其他獎學金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2.發給原則:依各校申請人數,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並按其清寒狀況、在學成績分配之。
六、申請經核准錄取者,另函通知學校轉知學生,並公告於臺南市教育網路中心。
七、本獎學金要點可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學輔校安科/文件下載) 下載。若有疑問請洽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成淑慧小姐,電話06-2991111轉8329。
課外活動組 敬啟 聯絡電話:07-7310606轉分機500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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