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正修同學:
各位同學,,我們試著讓同學瞭解,為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有設置必要,如果要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警器應設置在哪些地方呢,下面附檔轉錄內政部消防署所提供資料讓同學參考。並簡要摘錄設置處所如下: 一、供人就寢的居室(寢室) 二、廚房 三、樓梯: (一) 有寢室之樓層。但該樓層為避難層者,不在此限。 (二) 僅避難層有寢室者,通往上層樓梯之最頂層。 四、走廊(非屬前三款規定且任一樓層有超過七平方公尺之居室達五間以上者,設於走廊; 無走廊者,設於樓梯。 請同學多注意個人居住處所之安全。
緊急重大事件,先行以電話通報軍訓室校安中心,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專線電話:(07)73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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