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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3學年度第1學期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3.09.23
103學年度第1學期苗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受理報名至103.09.23
一、申請資格:
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
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
),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文件:
(一)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視同證件不符),家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
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二)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四)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三、申請注意事項:
(1)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2)申請人數超過預算名額時,以低收入戶學生優先發給,
仍有名額再依學業及操性成績平均分數高低擇優發給。
四、旨揭獎學金發給辦法及相關書表格式可逕至苗栗縣教育入
口網站(http://www.mlc.edu.tw/教育E行政/計畫表單/學務
管理科/獎學金)下載。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敬啟
聯絡電話:(07)731-0606轉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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